各潛在報價單位:
現對我公司2023-2024年食用鹽采購項目采購文件進行澄清修改。
一、見采購文件第一章第3點(2),修改前:供應商應當具備氫氧化鈉制造商(含制造商的唯一法人股東或制造商下屬的全資子公司,須提供供應商與報價貨物制造商的關系說明文件原件或證明文件復印件)或代理商資質。
修改后:供應商應當具備食用鹽制造商(含制造商的唯一法人股東或制造商下屬的全資子公司,須提供供應商與報價貨物制造商的關系說明文件原件或證明文件復印件)或代理商資質。
二、見采購文件第一章第3點(5),修改前:供應商提供的食用鹽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質量合格檢測報告,且產品質量符合GB/T 209-2018標準的證明。
修改后:供應商提供的食用鹽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質量合格檢測報告,且產品質量符合GB/T 5461-2016精制鹽一級標準的證明。
二、其余內容保持不變。
該項目詢價響應文件原遞交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7日10時00分,現更改為2023年12月12日10時00分。
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